注意!注意!
闯红灯处罚政策出现重大调整!
近期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一份《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,其中关于闯红灯的处罚有了新办法。
新细则规定: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,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。
而交通失信行为会与信用贷款、保险、求职联动。
Tips
具体来说会有哪些影响呢?
1、提高买房贷款利率;
2、信用卡申领成功率或信用额度降低;
3、车辆保险的保费上涨;
4、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录用几率下降。
目前,该细则只在南京当地施行,从之前公众反应强烈的“礼让行人”新规的调整方向来看,该细则将有可能推广至全国。
根据《交通法》相关规定:
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。
礼让行人副作用↑↑↑
按照目前的处罚规定,机动车闯红灯,罚200扣6分,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的处罚却长期缺位;在去年“礼让行人”的细化政策出台后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、行人的路权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。有评论认为,南京此次细化对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道路使用管理办法的做法,旨在进一步完善理顺道路通行规则,如果该细则能成功实施,将彻底解决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治理难题!
针对的不仅是行人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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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细则规范的不仅仅是行人,详细规定如下。
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:
1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;
2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;
3驾驶无牌证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;
4驾驶加装动力、载人、载货等非法装置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;
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造成他人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,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,尚不构成犯罪的;
6在机动车道内以兜售物品、散发广告、非法拦截机动车辆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,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;
7除本条第(一)(二)(三)(四)(五)(六)项外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、乘车人一年内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达20次以上的。
从详细规定看,除了对行人的道路使用权进行规范外,也对非机动车做了明确的规范,对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的譬如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、在公交派发广告等行为,前者3次即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,后者仅需一次。
失信记录终身相伴?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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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失信记录会终身受影响么?目前来看情况还没那么严重,按照细则:
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,有效期1年;
较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,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较重失信库,有效期3年;
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,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库,有效期5年,以上各条,期满自动修复。
结语
此次南京推出的细则主要针对非机动车及行人,对这些日常被视为“弱势群体”的道路使用者进行了行为规范。从笔者的观察来看,目前我国应当是在加强交通监控管理的基础建设,这包括硬的方面及以法律法规为代表的软的方面,如果该项细则最终能成功实施,显然将极大的提高我国的道路使用效率。基础建设不可能无休止的投入,提高道路使用者的法律法规意识,才是改善通行效率的治本之法。(本文信息来源于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