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定出租车运营管理出新规 多车以身试法被严惩

2018/4/13 8:06:32 次浏览 分类:资讯中心

据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消息,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,3月28日,保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保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其中明确指出,针对私自改装计价器,损害公众利益行为,除对驾驶员进行2000元的处罚外,运管部门还要强制责令涉案出租车停运3个月,停运期间扣减车主相应的政府政策性补贴(油补)。同时,出租车驾驶员将被撤销从业资格,3年内不得重新申办。

据介绍,4月2日,该市出租汽车运政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在火车站西广场例行巡查时,发现一辆牌照号码为冀FTU133的巡游出租车涉嫌超范围经营。经查,该车属安新县,按规定必须在安新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,属超范围经营,按新规定,该车驾驶员将被撤销从业资格证,3年内不得重新申办,并给予最高2万元的处罚。同时,该车车主将被责令停止经营3个月。

据悉,自新规实施以来,市运管部门已查扣私自改装计价器涉案出租车3辆,查扣超范围经营出租车5辆。

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人表示,该处将借《保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》的实施为契机,在认真学习,广泛宣传,深入贯彻的同时,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。坚持常抓不懈,露头就打的原则,力争在短期内根治私自改装计价器违法行为,彻底解决巡游出租车宰客、欺客这一屡打不绝的顽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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