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精检测过关,“司机”高兴放松警惕
事发当晚9点,珠海金唐交警大队正在唐淇路淇澳大桥路段查车的张警官,发现桥上有一辆小车停了下来,直觉不对劲,连忙跑上桥查看情况。
只见一辆赣AB××26号黑色奥迪小车旁站着4名男子,他们一看到张警官身影,还不等民警发问,直接就说在桥上停车是要撒尿。然而张警官靠近后,却嗅到嗯身上有酒气,明显是喝了酒。张警官追问谁是司机,4人迅速交流了一下眼色后,一名身材高大穿着Polo衫的耿某承认自己是司机,并且喝了点酒。
张警官要求彭某出示驾驶证,耿某说忘记带了,要求耿某报出车牌号,耿某吱唔了一下,扭过头看了看车牌才说出来,看到张警官疑虑的眼神,耿某尴尬地解释道,车是跟朋友借的。看到酒精检测结果显示7mg/100mL,没有达到酒驾标准,耿某开心地转过头去对朋友们使了使眼色。
因“一句话”揭穿酒驾顶包
张警官心中依旧存有怀疑,一直都是耿某自说自话,但张警官并没有亲眼看到是耿某开的车。他想再确定一下,便要求耿某出示行驶证。得知自己没达到酒驾标准,耿某精神一下子放松下来,没有丝毫戒备的朝一名身着白T的男子喊 ,“老李,把你车的行驶证拿过来,警官还要再看一下。”
这一喊,终于露出了破绽。车主也在现场,怎么一句话都不说躲在旁边?耿某仿佛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,他尴尬地看了眼朋友李某,张嘴想要辩解。张警官却严肃地告诫他,沿途设有高清摄像头,是谁开的车只要调出监控便一目了然,冒名顶替将要负法律责任。
听交警这么说,耿某有点害怕了,只好老实交代实情:车其实是车主李某开的。李某见大势已去,也只能承认自己开车。随后,张警官给李某做酒精检测,结果为42mg/100mL,达到酒驾标准。
“仗义”朋友“顶包”帮倒忙
据了解,李某与耿某3人周末一起过来珠海游玩,当晚都喝了些啤酒。吃完饭,李某开车上淇澳大桥后发现有交警查车,仓惶之际想到让喝酒最少的耿某帮忙顶包,仗义的耿某也答应了。可没想到交警三两句话,就把他们揭穿了。
由于李某酒后驾车,他将面临扣12分、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明确规定:“酒后驾驶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,记12分,暂扣驾驶证6个月;”
而发生“顶包”行为,顶包者面临行政拘留、罚款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;如果被顶包者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,顶包者则涉嫌包庇罪,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。
此外,帮助“顶包”或有其他隐瞒交通事故真相的行为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“提供虚假证言、谎报案情,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”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