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因巩义交通执法过度执法的问题引起了卡友们的热议。所谓过度过度执法指的就是:不该管的乱管,不该罚的乱罚。
案例一:8月6日我平台以《涉县交通运管鸡蛋挑骨头乱罚款,想法多少就罚多少》披露了涉县境内一运管过度执法,指着车上破了几个洞的篷布说是抛洒,张口就要罚款500元,司机好说歹说罚款降为200元。
被罚车辆
案例二:6月11日,《超宽被查处 货车司机彻底怒了:不叫咱老百姓活了!》一文中,路政人员声称超宽,需要接受处罚,而处罚原因则是因为由于路上颠簸,部分白菜叶子露出车厢外部。这令货车司机十分无奈。
超宽车辆
除此之外,早在2018年1月份,人民日报就曾公开批评沈阳交警过度执法。而当时交警以号牌不清晰为由处罚该小车车主,而这辆车的号牌仅仅是有一些小的磕蹭,并不影响电子监控识别,甚至在经过多次截图,压缩之后仍能清晰的分辨出该号码牌。
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,执法这的态度实在令人“难以捉摸”,公正执法为何那么困难呢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虽规定,“任何行政部门都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罚没款,都要上交国库”,但各地财政一般会按40%到50%的比例将罚没款返还给行政执法部门,有关部门再按照四六或五五的比例返还给各分支机构,此办法被俗称为“两次五五分成”。
从中我们看到,地方政府不给交通执法部门经费或所给经费很少,不足以维持部门生存,而是寄望于其创收;而执法单位创收多少与单位和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,创收得越多,单位提成和政府财政返回得就越多,领导和员工的奖金、福利等也就越多;单位又将创收任务分解给每一个执法人员,并与个人奖金、福利、考核、提职加薪等挂钩。
当然,这只是在其中一部分的原因。9月11日,河南省下发《开展全省严打”百吨王“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中对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法定职责不履行、联合执法落实不到位,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也将进行整治。但是,严格执法并不等于过度执法,卡友们也非常支持治超,但是治超不能矫枉过正
希望执法者能够规范执法制度,刚正执法,把法律法规落实到基层。